原来爱一个人可以如此卑微,却又甘之如饴。
温祈把手伸到口袋里,绒布小方盒坚硬的触感使他心下稍安,这时,面前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:“温祈?你是温祈吗?”
温祈抬头,一个有着娃娃脸的青年站在他眼前,有点眼熟,温祈道:“你是?”
“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。”青年不满地撅了撅嘴,这个动作他做得恰到好处,既有少年感又不娘,他随后自我介绍道:“我是孙焕啊,还记得我吗?以前我们经常在skan那家酒吧一起玩的。”
温祈仔细想了想,终于把他和记忆中的人对上了号,“原来是你啊,好久不见。”温祈淡淡道。
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说起来,都没在酒吧之类的地方见过你了,怎么?真打算收心了?”
酒吧之类的声色场所温祈回国后就没再去过了,年轻时虚荣,喜欢用金钱粉饰脆弱的自尊心,或者故意和家里人对着干觉得新鲜刺激,但久了会发现也就那样,现在年岁渐长,人人鬼鬼看得多了才明白,再名贵的烈酒也比不上深夜回家有人为自己亲手煮的一碗素面。
温祈不咸不淡地回应了几句,很快,孙焕和他告别,他眨眨眼道:“要是有需要,可以随时找我哦。”
温祈哭笑不得,孙焕还是没变啊,孙焕一转身,猝不及防和侍者撞上,他没站稳,直直摔坐在温祈怀里。
温祈条件反射般抱住孙焕,一时间察觉不到两人的姿势有多暧昧。
侍者道歉后孙焕挥挥手让他走了,温祈推了推孙焕示意他起身,孙焕却重重往后一靠,抬起一张妩媚的脸:“温祈哥,我刚刚说的是真的,你考虑一下?”
温祈闻言立刻冷了脸,“趁我还没说出更难听的话之前给我滚。”
“好嘛好嘛,我走就是了,去了趟外国回来倒是跟贴了层金似的,碰也不得。”孙焕翻了个白眼,恰巧他的同伴过来,他便挽着对方的手走了,一看就是又傍上了个金主。
温祈不再理他,但是一天的好心情难免还是受到了影响,他给时寄寒打了个电话,这种时候,他渴望听到时寄寒的声音,然而打了好几遍都是无人接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