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记小说网 > 修真小说 > 红尘旅途 > 第1074章 三年的时光,烟火人生
    凌尘看得目不转睛,手里的烧火棍都忘了动,直到灶膛里的火苗弱了些,才反应过来,连忙添了几根干柴。

    他认真地记下陈杰说的每一个步骤,从倒油的时机到翻炒的力度,再到调味的分量,都在心里默默琢磨。

    很快,一盘色泽鲜亮的番茄炒蛋就出锅了。

    鲜红的番茄裹着金黄的蛋花,汤汁浓郁,香气扑鼻。

    陈杰将盘子端到灶台上,转身看向凌尘,笑着说:

    “怎么样,不难吧?下次你自己试试,按照我说的步骤来,肯定能做好。”

    凌尘看着盘子里的番茄炒蛋,咽了咽口水,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:

    “谢谢前辈,我记住了,下次一定试试。”

    暮色渐深,厨房的窗户透出温暖的灯光。

    番茄炒蛋的酸甜香气飘出小院,与夜色中的草木清香交织在一起,格外动人。

    陈杰坐在灶台边,看着认真添柴的凌尘,脸上的笑容依旧温和。

    只是眼底深处,偶尔会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情绪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转眼间,三年光阴就在秘境的日升月落里溜过去了。

    可这地方的时间跟外界压根不是一个节奏。

    ——里头过了三年,外头掐指一算,才刚满三天。

    三天也好,三年也罢,对凌尘来说,这段日子早就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自打灵力被封,他跟着陈杰,彻底过上了以前想都没想过的日子。

    ——日出就扛锄头下地,日落就卷着铺盖休息,实打实的烟火人生。

    头一年,凌尘纯属“学徒工”,干啥都得从头学,核心就是“先把门槛迈进去”。

    学种菜时,他连种子好赖都分不清。

    要么撒得密密麻麻,嫩苗长出来挤得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要么埋太深,等了半个月都不见冒芽。

    陈杰时常蹲在菜畦边,捏着粒饱满的菜种递给他:

    “你瞅瞅这籽儿,圆滚滚、沉甸甸的才管用。种菜跟过日子一个理,别太急,也别太松,分寸得拿捏好。”

    凌尘皱着眉把话记在心里。

    手里的小锄头却不听使唤,一不留神就把刚埋的种子刨了出来,急得鼻尖冒汗,只能蹲下来一点点往回埋。

    晌午日头毒得很,晒得地面发烫,两人回到院中的老槐树下歇凉。

    陈杰拎起桌上的粗陶壶给他倒了碗水:

    “来,解解渴,咱接着学炒菜。”

    陈杰掌勺时,油一下锅“滋啦”一声,调料随手撒点,翻炒几下就香得勾人。

    偶尔让凌尘试一下手。

    要么油放多了,菜炒出来腻得发慌。

    要么盐放重了,咸得直咧嘴。

    有一回还把锅烧得冒黑烟,吓得他手一哆嗦,锅铲差点飞出去。

    陈杰在旁边笑得直拍大腿,伸手握住他的手带他翻:

    “傻小子,火别烧太太旺,菜要跟着铲子动,心别慌,慢慢炒就对了。”

    除了种菜炒菜,伐木、木匠、裁缝这些活儿也得从头练。

    伐木,前面虽然也干了几天。

    但他之前砍的树并不够粗。

    换了一颗粗一点的树。

    他第一斧劈在树干上,就留下个白印子,震得他虎口发麻,疼得龇牙咧嘴。

    陈杰示范了一遍,腰腹一使劲,斧头顺着木纹“咔嚓”就嵌进去了,拍着他的肩膀说:

    “别光用胳膊劲儿,把力气沉到腰上,不是蛮干就能成的。”

    凌尘照着练,汗水把粗布褂子浸得透湿,后背晒得通红,直到胳膊酸得抬不起来,才算摸到点门道。

    学木匠活时,拉锯子拉得歪歪扭扭,刨木花要么太厚要么太薄,手指还总被木刺扎得冒血珠。

    陈杰坐在旁边,拿过他手里的刨子:

    “你看,手要稳,推着走的时候匀着劲儿,别忽快忽慢。”

    缝衣服更别提了!

    针线在他手里跟条乱爬的小蛇似的。

    针脚歪歪扭扭,领口缝得一边高一边低。

    只能拆了又缝,缝了又拆。

    手指被针扎得全是小红点,他却攥着针线不肯停:“没事,多练练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这一年里,最让他头疼的是山谷里那几只鸡、几只鹅,还有三头黑山猪。

    这些家伙一个个精得很,还懂得“抱团捣乱”。

    清晨喂食,鹅伸长脖子“嘎嘎”叫着抢食盆,稍不注意就啄到他手腕;

    鸡群四处乱窜,把刚种的菜苗刨得乱七八糟;

    那几头黑山猪更横,仗着个头大,动不动就拱翻围栏往菜地的方向冲。

    凌尘试着用木棍赶,结果被鹅追得绕着院子跑,气得直跺脚;

    加固了围栏,转头就被黑山猪撞开,只能蹲在地上叹气。

    陈杰看得哈哈大笑,凑过来拍他的肩:

    “这些小家伙鬼得很,硬来可不行,得顺着它们的性子来。”

    他自己也试着管过。

    可那些家畜摸清了他的脾气,当面服服帖帖,背后照样捣乱,到最后也只能摆手:

    “算了算了,随它们去吧,热闹点也挺好。”

    到了第二年,凌尘就从“摸门”变成了“熟练工”,核心是“把活儿干顺溜,还能捣鼓点新花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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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经过一年的折腾,理论知识记了一脑子,动手能力也跟上了,慢慢学会了举一反三。

    春日播种,他不用陈杰在旁边盯着,自己就能搞定。

    挑种子、翻土地、控间距,做得有模有样。

    他还琢磨出了新法子,把高矮不一样的菜套种在一起,充分利用阳光。

    看着嫩芽破土而出,一天天长高、抽叶、开花,他擦了擦额头的汗,嘴角忍不住往上扬。

    ——这可是自己亲手种出来的,心里踏实得很。

    炒菜时,他早就不用陈杰搭手了,火候拿捏得准准的,盐糖酱醋放多少全凭手感。

    他还总爱琢磨新吃法,把山里采的野菜掺进菜里炒,味道还真不赖。

    有一回,他用山里的菌菇配着自家种的青菜炒了一盘菜,端上桌时香气直飘。

    陈杰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,嚼了嚼点头:

    “可以啊小子,会变通了,这菜吃着鲜!”

    伐木和木匠活进步更明显。

    他能自己锯倒大树,把木料分解得规规矩矩,还知道看木纹下刀。

    ——硬木用来做桌椅,软木用来做箱子。

    做家具时,他不满足于简单样式,试着在桌椅边角刻点简单的花纹。

    虽然手法还显嫩,但看着挺顺眼。

    有一次,他花了半个月,给陈杰做了把靠背椅,椅面平平整整,坐着舒服,还在靠背上刻了几片竹叶。

    陈杰坐上去晃了晃,笑着说:

    “可以啊,比我做的还精致,以后这活儿就归你了。”